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中共六安市委老干部局信访制度

【字体: 】【2009-4-1】 【编辑:管理员】  【关 闭
信访登记制度
 
    一、局信访登记工作由老干部科负责,确定专人专簿。
    二、准确登记来访人的姓名、住址、单位、职务、人数,及时登记每一封来信的日期、解决的主要问题和要求等。
    三、重复信件应注明日期以及反映的新问题。
    四、省局及市领导批转的信件要登记清楚。
    五、摘登内容,力求简明扼要,字迹清楚。
    六、登记之后,按分级负责、归口办理原则,妥善处理。

信访报告制度
 
    一、每月向局领导汇报一次信访工作,年终写一篇信访总结。
    二、发现倾向性、苗头性问题,必须向领导汇报。
    三、有集体上访动向的要及时向上级组织汇报,以便协调处理。
    四、省局转办以及市领导批办的信访件必须在规定时间内办结。
 
信访回复制度
 
    一、一般信访必须在规定时间(30天)内办结。不能办结的要向信访人说明原因。
    二、牵涉到生活待遇问题,在政策范围内的必须在一周内及时向信访人回复办理情况。
    三、重复上访的要向信访人回复办理情况,不能按期办理或按政策不能办理的要耐心向信访人说明。
    四、省局转办或市领导批办的信访件要向信访人回复说明。
    五、工作人员回复必须及时、诚恳,如因态度粗暴等原因导致严重后果的,要追究工作人员的责任。
 
信访督查督办制度
 
    一、信访督查督办遵循实事求是、依法办事的原则;对上负责与对下负责相一致的原则;督促检查与指导帮助相结合的原则;坚持原则与注重实效相结合的原则。
    二、督查督办的范围:1、省局批转及市领导批办的信访件;2、重大集体上访事件;3、3次以上重复来访来信和5人以上的联名信;同一天内有3人以上反映同一问题的来电。
    三、督查督办的主要职责:1、检查反馈;2、督促落实;3、提出建议;4、综合协调。
    四、经办人应认真做好督查催办工作,重要的信访件要重点督查督办,做到件件有着落,事事有回音。需复函上级机关、有关领导或信访人的,要及时回复。
    五、经办人要对督查督办情况及时记录。对领导交办的督查督办信访件,应在督查督办工作结束后三个工作日内,将结果书面报告有关领导。
    六、对涉及多个部门或重大疑难信访件,可联合有关单位组成联合小组进行督查督办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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