站内搜索:
  当前位置:首 页 > 组织机构 > 规章制度


中共六安市委老干部局宣传信息工作考核评比办法

【字体: 】【2012-3-27】 【编辑:六安市委老干部局】  【关 闭
各县区委老干部局、叶集试验区老干办,市直有关单位:
    为加强老干部宣传信息工作,健全老干部宣传信息工作考核评比制度,努力营造全社会关心爱护老干部、支持老干部工作的良好氛围,推动我市老干部工作的不断创新,特制订本办法。
    一、考核对象
    1.各县区委老干部局,试验区老干部办公室,市直有关单位。
    2.老干部工作宣传信息员。
    二、考核内容
    1.领导关心、重视、支持老干部宣传信息工作的情况。
    2.宣传党的老干部政策、领导重视老干部、老干部工作的历史功绩、老干部工作重大活动、老干部发挥作用、社会各界关心爱护老干部、支持老干部工作及老干部丰富多彩晚年生活等方面的主要成绩。
    3.与新闻单位合作,做好老干部宣传信息工作的主要成绩。
    三、先进设置及考核办法
    1.先进单位:县区委老干部局,试验区老干部办公室为一组,按全年得分高低设一二三等奖各1个;市直有关单位为一组,按全年得分高低设一二三等奖各1个。
各单位(部门)依据《宣传信息工作量化表》(附表一)计分方法,认真填好《宣传信息工作考核表》(附表二),《宣传信息工作情况登记表》(附表三),按时报我局办公室。
    2.先进个人:各县区委老干部局,试验区老干部办公室宣传信息员,全年在省级以上媒体、刊物上报道老干部工作信息2条以上,且《六安老干部工作》刊登稿件数量名列前6名。
    3.报道严重失实,且在老干部中造成较大负面影响的,或填写《老干部工作部门宣传信息工作情况考核表》不实的单位(部门)及个人,不参加评比。
    四、奖励办法
    宣传信息工作考核评比工作每年进行。我局将通过有关会议进行表彰奖励,每年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各评6名,给获奖的单位颁发奖牌,对先进个人颁发证书并给予适当奖励。
中共六安市委老干部局
2008年8月8日
上一篇中共六安市委老干部局信访制度  |  下一篇老干部政治待遇五项制度
版权所有:六安市委老干部局 技术支持:龙讯科技
Copyright All Rights Reserved 皖ICP备14006957号